刘媛媛律师主页
刘媛媛律师刘媛媛律师
187-1027-8123
留言咨询
刘媛媛律师亲办案例
公章管理不善,经济补偿金祸从天降
来源:刘媛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1
浏览量:416

张某,2002年11月入职某公司,2017年4月底以家中母亲生病为由离职并匆忙离开,未办理离职手续。2018年4月初持一份加盖该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内容为本人工作履历及公司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近17万元。

虽然《情况说明》上加盖的公章真实性没有疑问,但是加盖该份情况说明却不是公司意志的体现,而是相关人员工作出现纰漏导致,相关人员已经内部处理,但是对外,这份《情况说明》的内容确实实实在在的加盖了公司印章。而且,鉴于张某本人离职之时并未有不愉快的状况发生,且该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已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其沟通确认本人申请离职的原始证据因已逾一年,并未加以保存聊天记录,寻找能够证明其离职为本人原因的证据非常困难。

劳动仲裁阶段该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自行处理,仲裁结果为全部支持申请人张某的仲裁请求。

后该公司委托本律师代为办理一审起诉阶段全部诉讼事宜,通过认真分析、反复推敲对该公司最为不利的证据《情况说明》的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在庭审阶段公开向主审法官及张某传达出该公司对张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证据,并据此获得判决支持赔偿的损失,坚决追究到底的决心。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并降低赔偿金额至10万元。

因公章管理纰漏虽然不可避免的导致了该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通观本案,该公司并非没有机会避免损失发生,只是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并未将法律风险防范加以重视。遇到案件寻求律师帮助固然有其价值,但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才是法律风险意识的重要体现。

以上内容由刘媛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媛媛律师咨询。
刘媛媛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481好评数45
  • 服务态度好
顺义区
187-1027-8123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媛媛
  • 执业律所:
    北京琪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71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7-1027-8123
  • 地  址:
    顺义区